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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税筹探讨】免个税汇算清缴?手把手教你怎样发12月工资+年终奖税最少

税月如歌365 如歌税月 2023-02-24


大家都被个税汇算清缴的新消息刷屏了吧?

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会议决定,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,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,免除汇算清缴义务。会议要求加强相关政策解读,简化操作流程,优化办税服务,便利纳税人依法纳税。


大家重点关注:

2019/11/20

1. 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

2. 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两类纳税人,两年内免除汇算清缴义务。


高兴过后,讨论就来了:


1 、免除汇算清缴,那么如果缴多了要退税的怎么办呢?

PS:小编认为肯定能退的,放心吧

2、“综合所得年收入”,是“收入”还是“收入额”?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是按年收入额计算的哦?(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。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)

PS: 小编认为是收入额,错了别扔鸡蛋哈

3、“年度补税金额较低” 这个较低是什么标准呢?

PS:税局很快会发文明确的啦



咱们来聊点现在能做的,比如,“年度补税金额较低”,先不说较低是什么,咱们先想怎样才能尽量低。

综合所得的四个项目中,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是已成事实,无法调整的了。所以:

今年12月的工资还未发吧,抓住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机会,结合发年终奖啦。

咱们结合汇算清缴的其他几项所得,讨论一下怎样发12月工资税负尽量低。

PS:此为小编自行测算的表格模型,仅供交流探讨,抛砖引玉。

关注公众号回复“个税”可下载 两个测算模板

不会使用的联系小编吧



汇缴模型测算

案例:1-11月工资已发,12工资和年终奖未发,预计共125000元,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均10000元,综合所得收入额421600元,减除费用等后,应纳税所得额344800元,考虑到合理性,设定12月工资不低于平均工资的9折,模型自动计算出,12月最佳发放工资数是22500元,年终奖80900元。综合所得个税共31540元,年终奖个税7880元,合计39420元。

如果将年终奖纳入综合所得计算,个税合计54280元。

相比年终奖单独计税税负更低。

那假如2020年初就统筹当年的工资和年终奖呢,如下图

大家还记得在[税筹探讨] 给老板发多少工资才划算呢 中小编分享了一个“个税模型”吗,可用于测算全年工资和年终奖的组合,这个模型能不能分配12月工资和年终奖呢,当然可以啦。看演示



个税模型测算

   第一步:计算收入额


此时,只有12月工资和年终奖尚未发放,假设为125000元。


第二步:测算发多少年终奖个税最低


测算结果会显示所有组合的税费,其中,发放144000元年终奖时,个税最小,为37430元。但是144000>125000

此时出现意外:因为这是年底了,前面已发了11个月的工资,年终奖的调整空间有限,可能测算出最小税负的年终奖金额>12工资+年终奖,超过可发金额。

此时:

点击“年终奖”的下拉箭头,数字筛选,设定 年终奖<125000(或自行考虑吧)





确定后,得到在不大于125000元的情况下,发放125000元年终奖时,个税最小,为39330元。但此时12月工资为0元,税友们从列表中选择最适合公司情况的搭配吧。



2020年伊始,就可以这上面的模型统筹各月工资和年终奖啦,不必象现在这样12月份才来测算了。



爱我,请给我点在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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